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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7-03-28 10:56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钦州市人民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9〕96号)和《中共钦州市委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发〔2010〕1号)等文件精神,设立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 主要职能

1)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

6)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对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文件和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收集、编辑市内外重要政务信息,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9)办理或指导督促政府其他部门办理市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有关的文电;

10)做好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交办的人事政工工作和办公室人事政工工作;

11)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6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处理和督办市长的文电、信函、批示;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会、常务会、党组会、务虚会、市长碰头会及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会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党组政务类的文电和信函;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的文电和信函处理等工作; 负责综合性的文电处理及相关工作;办理钦州保税港区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2)第一秘书科

负责起草和整理市长讲话稿和调研报告,起草市人民政府综合性材料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对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注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反馈;组织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市政府重大新闻报道的审核管理工作。

3)第二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法制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国家保密局、接待办公室、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绩效办、发展研究中心、驻京联络处、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煤电油运等经济运行管理,市国税局、地税局、自治区地税钦州稽查局、市无线电管理处、烟草专卖局、钦州盐务管理局、钦州供电局及通信管理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4)第三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不动产登记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局)、交通运输局、海洋局、市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局、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铁路建设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地拆迁中心、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公司及高速公路、邮政管理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5)第四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石化产业办公室、非公办、工商联,国家统计局钦州调查队、贸促会钦州市支会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6)第五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公安局、司法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科协,市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钦州监狱、武警及驻钦部队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7)第六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市商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资促进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口岸办公室、地震局、打私办、北部湾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台湾事务办公室、侨联、钦州物资工贸集团公司,钦州和钦州保税港区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事局(处)、边防检查站、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监分局及各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8)第七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旅游发展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体育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及社会科学、妇女儿童、文史、政府参事、民主党派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9)第八秘书科

负责对应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对应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

办理市民政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果局、粮食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供销合作社、扶贫开发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残联,市气象局、广西沿海水文水资源局、广西农垦钦州分公司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10)文电科

负责文电收发、分办、催办、印信管理、文书档案、保密、文印、公文核稿、机要通信等工作;编发《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11)信息网络科

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规章制度,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并向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有关信息;负责地方志的撰写和报送工作;负责网络问政工作。

    12)人事科

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党组党务类的文电和信函;负责办公室及所管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办公室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妇委会、工资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党组会议、办务会议、全体会议的议题复核、会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建立健全办公室内部的规章制度;负责办公室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处理办公室党组的文电和信函;协助办公室机关党组织办理有关党务工作;负责起草办公室的综合性材料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13)行政科

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对外政务联络和工作接待;负责办公室行政、接待、后勤事务、重大会议(活动)会务、福利工作;负责办公室的资产管理;负责安排调度车辆,协助车管科管理公务车辆;负责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协助机关工会办理有关工作。

    14)财务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市直机关有关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15)综合督查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日常文电处理、总结材料撰写工作;负责对上级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市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上级政府领导和领导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进行督查、反馈;负责对市人民政府重要工作会议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办理并督促检查上级转市人民政府办理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承办的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提议案办理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专项督查科

负责对市人民政府重要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批办、交办的督查事项进行督查、反馈;负责对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办的新闻媒介、各种内部材料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督查、反馈;联合市委督查室对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及全市性的重大事项进行督查。

3. 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53名(行政编制48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任)1名,办公室专职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24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控制数6名。

市人民政府领导、政府秘书长编制另行核定,政府副秘书长8名。现有在编在职干部职工50名,其中副秘书长6名(其中,1名副秘书长兼调研员),专职副主任4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1名,纪检组长1名,督查室主任1名,副处级督查专员2名,科长15名,主任科员5名,副科长8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工人3名。离退休人员18人,副厅2人、正处9人、副处3人、正科3人、科员1人。另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有9名,其中市长1名,副市长7名,秘书长1名。

(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1. 主要职能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本市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发展思路、对策建议;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有关部门、县区拟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论证,得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负责编制市人民政府年度重点课题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要求,参与全市经济社会方面重大决策、项目、重要规划的可行性论证,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

4)参与起草和整理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讲话、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稿,参与市人民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研究、起草。

5)对全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经济政策咨询等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开展对外社会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各种经济发论坛、学术报告会等

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综合科、经济发展研究科、社会发展研究科、调查研究科4个科室。

3. 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根据钦市编办字〔2007〕212号、钦市编办字〔2008〕20号和钦市编办字〔2012〕122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后勤控制数1名;现有在职在编干部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调研员1名,科长2名,副科长4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3名。

(三)市长热线受理中心

1. 主要职能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履行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群众来电,回复网络留言等职能。

2. 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根据钦市编办字〔2011〕71号,钦州市市长热线受理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7名,其中管理岗位6人、技术岗位1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5名。

(四)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1. 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的建设。

2)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与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政府专网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钦州节点、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的网络畅通及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钦州方面的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

6)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技术队伍的培训。

7)承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根据钦市编办发〔2013〕117号文,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相当于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主任1名(不占编),副主任1名,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五)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0〕129号)等文件精神,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正处级行政性综合办事机构。

1. 主要职能

1)承办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2)开展政务联络、宣传推介工作,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组织及全国各地的联系,促进与各界人士的友好往来,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钦州,提高钦州的知名度。

3)开展人才引进、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围绕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及重点经济建设项目,与北京及全国各地的专业人才、知名企业等牵线搭桥,努力为引进资金、项目、技术等提供服务。

4)开展信息工作,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报送中央及北京重大政务、经济、文化等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开展公务接待工作,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做好赴北京领导的接待服务工作。

6)做好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和领访陪访工作,开展应急处置、维权救助,配合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相关工作。

7)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为市属部门、单位人员到北京办理业务以及在北京开展重大经济文化活动提供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工作。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全市在北京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8)建立健全钦籍在北京流动人口联络制度,鼓励他们为家乡建设献计献力。向在京的钦州籍领导、各界人士传递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情况。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工作。

2.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钦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设2个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科

负责公务接待工作,负责联络机关的综合协调管理、公文办理、综合性文件起草和印章管理,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和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人事、档案、财务、保密、保卫、会议组织、计划生育、车辆和财产管理等工作。

2)联络服务科

负责政务联络、宣传推介、信息收集、协调服务、人才引进、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维权救助、负责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和领访陪访工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在京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实施钦籍在京流动人口联络制度。

3. 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编制5名(行政编制1名、机关事业编3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另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5名。现有在编在职干部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1个科长,1个工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3个。

第二部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事业单位)和市驻京办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677.56万元,同比增加378.96万元,增长16.4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77.56万元,同比增加378.96万元,增长16.49%。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公车补助(2016年是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采取年中追加);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和结合2017年我办工作需要,新增了政府网站集群建设费128.8万费用、钦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推进工作经费40万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67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10%,同比增加366.85万元,增长39.83%;项目支出1389.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9%,同比增加12.11万元,增长0.88%。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389.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23%,同比增加243.35万元,增长11.34%。

2)教育支出预算36.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8%,同比增加16.95万元,增长84.75%。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23.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2%,同比增加104.34万元,增长534.8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57.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6%,同比增加6.6万元,增长12.89%。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69.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1%,同比增加7.72万元,增长12.4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87.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10%,同比增加366.85万元,增长39.8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11.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52%,同比增加311.11万元,增长44.4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0.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83%,同比增加59.05万元,增长44.7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65%,同比减少3.31万元,下降3.7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389.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90%,同比增加12.11万元,增长0.8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9.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1%,同比增加71.9万元,增长106.9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76.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7.50%,同比增加67.03万元,增长6.6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54%,同比增加7.5万元,增长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66.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95%,同比减少134.32万元,下降44.71%。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7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87.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89.6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99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4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驻京办等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预算1201.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01.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网站集群建设费、广西天气预报宣传经费、督查业务经费、重大决策调研和咨询经费、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调研专项经费、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经费、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办公耗材办公经费、市长热线受理中心业务处理经费及聘用人员经费、驻京办日常业务经费、钦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推进工作经费、市咨询委办公室及各工作秘书组工作人员经费、发展战略咨询专家工作经费支出和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经费等经费支出。

3.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预算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市政府驻京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市长热线受理中心等单位经批准聘用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补助经费。

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预算151.3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1.37万元,用于提升电子政务内网接入宽带工程和升级改造OA办公系统经费。

5.其他进修及培训36.9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6.95万元。用于市政府系统内外各项培训经费。

6.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万元,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发放的市政府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和市驻京办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8.行政单位医疗48.91万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和市驻京办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住房公积金69.8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和市驻京办等单位人员按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4.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3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4.30万元,比2016年预算241.09万元减少136.79万元,同比下降56.7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136.79万元的原因主要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车改后车辆运行费用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41.3万元,同比减少57.79万元,下降58.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63万元,同比减少79万元,下降55.63%。下降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运行费用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63万元,同比减少79万元,下降55.63%。下降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运行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的部门预算由市政府办本级、所属3个事业单位和市驻京办构成,其中:

纳入市政府办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综合科、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第七秘书科、第八秘书科、文电科、信息网络科、行政科、人事科、财务科、专项督查科和综合督查科。

纳市政府办部门预算的3个事业单位包括: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和市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90.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市政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长热线受理中心、市驻京办等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7.69万元,同比减少290.76万元,下降88.52%,其中:集中采购37.6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100%,同比减少255.76万元,下降87.16%;分散采购预算0万。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3.5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4.1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办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3辆,其中:市政府办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其中,公务用车13辆(越野车3辆,小型轿车10辆)。市驻京办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商务车1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办2017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7个,按市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5.04万元,其中:市政府办本级4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政府网站集群建设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28.8万元;领导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9万元;业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5万元;提升电子政务内网接入宽带工程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32.24万元。市政府办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人才工作经费-发展战略咨询专家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8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20万元。市驻京办1个绩效考核项目,项目名称是钦州市驻京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70万元。

 

 

 

 

 

 

 

 

 

 

 

 

 

关于委托公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财政局: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178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14422 ,联系人:颜宏财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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