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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交办件的通知

2018-05-22 21:02 来源:市环保局 字体: 【打印文章】

 县(区)环保(分)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和安排,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第34组)已于2018519日进驻钦州。督查组在钦州督查期间,除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现场核查外,将受理和督办我市饮用水水源环境案件。为了确保我市涉及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做好专项督查工作,把解决督查组交办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二、对督查组交办问题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以政府名义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要求,并将整改方案及后续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开。

三、原则上,接到督查组交办件后三天内完成调查处置工作;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解决的,必须作出情况说明。

联系人:陈启林、张伟平

联系电话:0777-3233563

 

 

 

 

 

                          钦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521

附件: 2018年钦州市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信访件(第一批)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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